本报讯 海口的陈先生向本报反映,本月,他骑摩托车在8天内连续发生了两起车祸,光是修车就花了近千元。陈先生已为摩托车买了保险,按理可以到保险公司办理理赔,但由于他买车时未过户,理赔手续不全导致难报账。记者 苏钟
一市民8天遭遇2次车祸
陈先生说,他是从外地来海口干工的,为方便出行,2007年年底,他以1900元的价格,从工友常某的手中买下了一辆摩托车。
“摩托车有购车发票,其他手续也齐全,所以我当时毫不犹豫就买下了!”陈先生说,当时他和工友并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。2008年3月,陈先生为摩托车购买了保险,一年120元。由于车辆没有过户,购买保险是由常某去代办的,保单上写着常某的名字。2008年下半年,常某离开海口去外省打工了。
“本月11日,我在海口秀华路被一辆小车撞了,我修摩托车花了580元;本月18日,我骑摩托车经过玉河天桥一带时,不小心撞了别人的车,我又花了350元才把摩托车修好。”陈先生说,他8天内连续遭遇2次交通事故已够倒霉了,但更倒霉的是,他去保险公司办理理赔手续时,却被告知手续不全无法办理。
买车未过户保险难理赔
对此,当事保险公司——某保险公司海口分公司理赔中心主任林志军说,主要原因是由于陈先生购买这辆摩托车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导致理赔手续不齐全。
“保险合同是跟被保险人常某签订的,保险公司是和常某发生合同关系。”林志军解释, 如果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必须由被保险人提出索赔,陈先生与保险公司之间不存在保险合同关系。如果陈先生能在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的两年时间内,找到原车主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明,那么保险公司就可以为陈先生办理理赔。但陈先生目前无法联系上常某,对此保险公司“也没办法”。另外,如果超过两年的期限,可视为自动放弃理赔。
交警:买二手车应过户
记者昨日采访获悉,目前,有一些购买二手车的市民,认为是朋友之间的买卖,办不办过户手续都无所谓;还有一些人嫌麻烦不去办理过户手续。在这种情况下,一旦车辆发生交通事故,车辆的买方或卖方都可能会承担意想不到的相应责任。
海口交警提醒:对于卖车人来说,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卖车后车撞人原车主还应承担责任;买车人没有办理过户手续,将会遇到类似陈先生那样的麻烦等。为避免承担不该有的责任和麻烦,广大市民在买卖二手车辆时,一定要及时办理过户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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